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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证券的风险 大成研究 | 一周 · 研析

发布日期:2024-10-21 23:50    点击次数:113


杠杆证券的风险 大成研究 | 一周 · 研析

大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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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小双等:商业医疗险对供体费用的报销:实务案例分析与探讨

刘某今年40岁,前几年查出糖尿病肾病,医生建议他进行胰肾联合移植。好在他保险意识很强,早早就为自己配置了医疗险,这几年看病住院费用报销了不少。考虑到会有保险报销,治疗费不是问题,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医生的建议,排队等待器官移植。两年后,刘某终于等到了合适的胰腺和肾脏供体,手术也非常成功。然而,他满心欢喜地以为保险公司会报销所有费用时,却意外地收到了拒赔通知书,原来他买的医疗险只能报销器官移植的医疗费,供体的30万是一分钱都不报销。

刘某不明白,要治他这个病,要进行器官移植,就一定需要供体,一定会产生供体费用,这个钱他是实实在在花掉了,医院也开了发票,为什么医疗险就不报销呢?

2. 王旭:中国高净值人士离岸信托设立中的婚姻财产问题

文章摘录自笔者2023年8月出版的《离岸信托法律与实务》,本文为第十章完整内容,从我国的婚姻财产制度及我国高净值人士关注的几个核心问题出发,解析离岸信托设立中与婚姻财产相关的问题。

3. 陈晓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要点解读

甲方逾期付款是各类合同中乙方最常见的商业风险,尤其是在层层转包的建设工程及存在复杂上下游关系的供应链中,如上游企业拖欠中游企业合同价款,则可能进一步导致后者无力支付下游企业(通常为中小企业)的合同价款,进而引发“多米诺骨牌”式的连环违约。近年来,实务中,上述关系链上的中游企业,为事先规避上述因其上游企业拖欠合同款而导致其无法支付其下游企业合同款的违约风险,在与下游企业签订合同时,常事先约定“背靠背”的付款条件,即在其收到上游企业支付款项后再向下游企业付款,或按照上游企业拨付的进度款比例向下游企业付款。

因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该类“背靠背”条款的效力问题加以明文规定,导致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理解不同,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裁判结果亦有较大差异。因此,2024年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普遍约定的此类条款效力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了《关于合同纠纷案件中“背靠背”条款效力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联合调研后,于2024年6月3日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否定了特定条件下“背靠背”条款的效力。该《批复》已于2024年8月27日生效。同期,最高人民法院亦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发布了三个与“背靠背”条款相关的参考案例。以下,本文结合上述参考案例及其他实务案例,对“背靠背”条款及《批复》背后的政策考量进行分析,并从认定标准、法律后果的角度具体分析《批复》规则的适用。

4. 李宣等: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难点及建议

原标题:报喜鸟: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资不超8亿元

本文旨在通过梳理与解读商标侵权(民事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相关法律条文,整理并分析典型案例,深入探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为相关案件的办理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思路。

5. 江荣卿:涉外争议解决程序:制度与法律详解

国际经贸活动的日益频繁,不仅为中国企业扬帆出海与涉外法律人士发展铺设了广阔舞台,同时也对涉外法律制度的适应性和国际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作为我国涉外法律法规实施和适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民事诉讼、仲裁、法律适用与查明、涉外司法协助等制度的持续精进与完善,也成为了保障国际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支撑。

在此背景下,大成高级合伙人江荣卿律师特撰写《涉外争议解决程序:制度与法律详解》。作者凭借其在跨境投资与贸易法律领域的丰富实践和经验积累,以专业视角,从实务出发,就涉外民事诉讼制度、涉外仲裁制度、涉外法律适用与查明制度、涉外司法协助制度等关键方面进行系统阐述,精准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亦兼顾实操的有效性,为中国企业和法律人士处理涉外争议提供有力的实践参考!

发布于: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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